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填报志愿
2022-05-24 10:10:22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填报志愿
15.考生应在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2022年在湘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物理类或历史类,下同)中选报学校与专业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要填报不符合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如成绩要求、体检要求、性别要求、民族要求、外语语种要求等)的院校(专业)而影响本人录取。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也不能放弃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绑定正确的手机号码,妥善保管好密码。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未按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和有关规定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和要求操作,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保存志愿数据,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22年湖南高考指南·高考志愿指导》和《2022年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计划》以及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ID: hunan-zhaokao)上查询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
16.各批次志愿填报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平行志愿”栏和“单个志愿”栏。军事院校计划,非军事院校中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计划(含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和普通高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含优师专项计划)在“平行志愿”栏中填报,其他院校的招生计划在“单个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不能同时填报;采用平行志愿的军事院校与非军事院校不能兼报。“平行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单个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设“特殊类型志愿”栏和“普通志愿”栏,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栏中填报。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栏中填报。“特殊类型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体育类本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定向培养军士志愿”栏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定向培养军士计划在“定向培养军士志愿”栏中填报,其他计划在“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定向培养军士计划和其他除定向培养军士计划之外的计划不能同时填报。“定向培养军士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没有录满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和第一次填报的相同。对于其中有体检、政治考核、面试等要求的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军士、公安类、乘务类等招生计划,第一次填报志愿体检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类别或相关院校的征集志愿。对于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在民航招飞系统中有“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方可填报民航招飞院校的征集志愿。
17.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填报。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中,考生只能填报同一个专业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志愿,不得混报。
18.对于部分有特殊报考要求的招生,考生须取得报考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其中,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
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提前批中的“定向培养军士”志愿。
参加有关民航招飞院校组织的政治考核和体检复检合格、且在民航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本人“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民航招飞院校。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7号)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19.对于同时具备“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
20.艺术类专业的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按《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64号)的规定执行。
21. 志愿填报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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