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01-22 20:49:52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文东校区)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学院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院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系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网格管理,精准施策;联防联控,依法处置。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dcmc.net)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1.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点击“2022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报名,选择“1419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统一填报志愿,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可选择调剂志愿或不调剂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包含专业数不足三个时,只能选择专业大类包含的最多专业数。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考试情况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2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 2022 年 3 月 6 日—20 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 2 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 试 开 始 前 5 天 , 登 录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官 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
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
综合素质评价与素质测试或面试同时进行,测试或面试具体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
1、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分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且无学院认可奖励的奖励或特长的考生,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若所报专业已录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最终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0%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2、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待接到报到通知后前往我院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