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01-22 20:07:56潍坊理工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五条 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40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理工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确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潍坊理工学院纪检委对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231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3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15人。
2、报名条件: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 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我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 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学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我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五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五条 志愿设置
我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4.退役士兵类考生录取: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体育专业测试),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