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22-01-22 19:55:52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60%)+学校测试成绩(占40%)。
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考生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仍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社会人员考生教学安排
时间安排
共计3个学年,6个学期完成全部教学任务,每个学期24周(一学年合计48周),每学期分3个阶段,如下表:
教学任务阶段划分表
(二)教学形式
1.线上分散教学:借助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提供的课程资源,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学习,完成学习课时,并通过课程网络平台提交作业,教师定期线上辅导。
2.线上集中授课:借助课程系统,利用周六日及晚上时间,教师组织学生线上集中授课,统计学生出勤,与学生在线互动,并通过课程网络平台提交作业。
3.教学点集中授课:根据实际情况开设线下教学,集中授课、集中辅导、实训教学与测评考试。
4.实践教学:结合学生特点,与企业合作,采用“师带徒”模式开展实践教学,完成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https://www.shlzhj.net/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 编:2642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二条 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三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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