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艺术统考表演类专业考试说明
2021-12-13 16:16:05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表演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朗诵及演唱、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300分,其中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演唱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一篇文学作品朗诵;并自备一首歌曲演唱,无伴奏。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好,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驾驭歌曲的能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舞蹈或形体(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表演,并要求考生着紧身衣裤。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好以及四肢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有较强的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
(3)即兴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即兴进行集体小品或单人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考试流程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领取号码牌、测量身高。提交音乐存储介质后,在候考区备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后,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朗诵及演唱、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三个环节,在同一考场依次进行。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播放的音乐伴奏,提前交给工作人员,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得化妆和戴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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