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6-15 11:25:06阳光高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由滨州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滨州市渤海二十四路728号
邮政编码:256606
咨询电话:(0543) 8191267
传 真:
学校网址:http://www.bzkjzyxy.com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bzkjzyxy.com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滨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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