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5 11:19:03阳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持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3465021

  传 真:0535-3460860

  学校招生网址:www.ytysgzzsw.com

  电子邮箱:ytygzzs@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小泰山西路55号

  邮 编:265600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2021年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