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6-06 21:02:53阳光高考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1级本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1.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2.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二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5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每人每学年6,000元,其他文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书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人每学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专业类所含专业学费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专业分流之后再按各专业具体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750-1200元/床/年,具体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捐、偿”多维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二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网址:http://zs.cufe.edu.cn
2.招生纪检监督
电话:010-62289024 E-mail:xxjw@cufe.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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