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6-03 18:01:58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八、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条件
学院 |
专业 |
计划 |
学制 |
报名条件 |
备注 |
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30 |
2 |
1.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学科门类为“医学”的应届毕业生。 |
培养方向:健康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 |
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30 |
2 |
1.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上海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非“法学类”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
注: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即日起至6月7日(周一)24:00,登录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bks.sh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上传材料
请考生于2021年6月8日(周二)24:00前将以下4项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至本科报名系统:
(1)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的《上海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本人签字);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者须提供毕业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最迟必须于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4)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待录取报到后将收取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三)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学校按照报名要求对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进行初审。
6月中旬,考生可通过本科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具体时间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公告。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6月中旬,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本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公告。
(五)考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综合素养。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录取办法
1.学校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2.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参与排序);
3.录取名单经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不能如实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