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06-01 15:40:12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丽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大力促进素质教育、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强化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拓宽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 |
1 |
小学教育(师范) |
60 |
普通类 |
不限 |
2 |
学前教育(师范) |
45 |
普通类 |
不限 |
3 |
民族学 |
15 |
普通类 |
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4 |
生态学 |
18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5 |
园艺 |
18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6 |
应用化学 |
24 |
普通类 |
物理,化学,技术(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7 |
光源与照明 |
20 |
普通类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注:招生计划共200人,最终入围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划线确定。
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9日。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3月23日。
3.缴费时间:3月24日—3月31日。
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1日。
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2日—4月9日。
6.报到时间:4月10日(周六)。
7.测试时间:4月11日(周日)。
8.成绩查询时间:4月20日。
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26日。
三、报名条件
1.已经成功报名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不少于5门,其余科目均为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lsu.edu.cn)注册报名,根据该系统的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上传报名材料
于2021年3月19日之前,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材料有:
1.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必须清晰可认)。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对其学考等级进行赋分,按10门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2016届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合为一门,取高的等级))的赋分总成绩,从高到低划线,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数额按招生计划数的1:5确定(最后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3月2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考生的学考等级赋分办法。学考等级折算满分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