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21-05-31 23:38:52浙江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报考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或类)的要求;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
报名条件 |
备注 |
日语、英语、社会工作、电子商务及法律、新闻传播学类、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
70分 |
学业水平测试 成绩计算办法: A-12分、B-9分、C-6分、D-4分 |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统计学、生物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学 |
65分 |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2+2双学位班)、广告学(中德2+2双学位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德2+2双学位班) |
60分 |
4.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第四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或一个专业类。
3.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15日。
4.报名材料:考生身份证;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21年3月15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第四章 考试与选拔
第五条 初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控制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届时会显示“初审通过”。
第六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1.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张打印)。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第七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办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面试和素质特长两部分组成。
1.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认知观察、逻辑思辨、协作沟通、创新发展等方面能力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11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同一考生同一类别内的素质特长,选取高者,不可累计,如符合不同类别的素质特长,可累计,最高为20分。素质特长分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时提供的奖状、证书为主要依据,具体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序号 |
类别 |
竞赛(项目)名称 |
获奖等级 |
计分 |
备注 |
1 |
学科 竞赛 类 |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
国际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
10 |
|
浙江赛区竞赛(省级联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
5 |
||||
2 |
科技 创新 类 |
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举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 |
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
10 |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5 |
||||
3 |
语言 文学 类 |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
|
10 |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
全国性中学生作文比赛(含“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总决赛) |
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
5 |
|||
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全国总决赛 |
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
5 |
|||
4 |
体育 特长 类 |
省体育局审核批准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5 |
不限高中阶段 |
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
省级比赛前八名及以上 |
5 |
限个人项目 |
||
5 |
艺术 特长 类 |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 |
省级比赛前五名及以上 |
5 |
限个人项目 |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
A级 |
5 |
不限高中阶段 |
第八条 入围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特长分(满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