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1 18:16:37阳光高考
五、 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45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一等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2750元。
(2)国家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8000 元。
(3)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办法与国家奖学金相同。
(4)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5000 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学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 元(学费+住宿费)。
(6)学费减免 孤儿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和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所有专业批次均设置在高职(专科)批,其中艺术类各专业设置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投档原则。
除舞蹈表演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按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投档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只设置历史学科类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81270182、81270181
网址:www.lnnc.ln.cn
7.特殊类型招生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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