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31 18:03:29阳光高考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6人间8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我院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不跨年预收。依据辽教发(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学习离校,所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以月为单位,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和我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明,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控的批次掉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265999
网址:http:www.lnyj.net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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