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1 17:17:34阳光高考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公示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普通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5000元,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75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5500元。(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最终公布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到家庭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院认定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院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院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理工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文史类和高考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改革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专业省份的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770151、62770152、62770153、
62770154、62770155、62770156
18841190391、18841190392、18841190393、18841190394、18841190395、18841190396
学院网址:http://city.dlut.edu.cn http://www.dl-cit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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