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2021-05-31 16:24:06阳光高考
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7万平方米(约合969.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0平方米;生师比15.3;专任教师5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7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874.7元;图书90.2万册,生均图书100.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我校无语种限制。
3.我校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5.我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不做预留计划。
三、专业设置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040201 |
体育教育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5200 |
师范类 |
2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5200 |
师范类 |
3 |
040207T |
休闲 体育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4 |
040202K |
运动训练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10000 |
|
5 |
040204K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10000 |
|
6 |
040205 |
运动人体科学 |
4 |
3-6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
7 |
120212T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8 |
040206T |
运动康复 |
4 |
3-6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4800 |
|
9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3-6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200 |
|
10 |
050301 |
新闻学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1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2 |
130204 |
舞蹈表演 |
4 |
3-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52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8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5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