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6:58:35阳光高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普通类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10分及以上,美术类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满分150分)须达到95分及以上。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学金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学年人民币65000元/人,美术类专业每学年人民币68000元/人,学生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
第二十七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具体详询教务部及各专业所在学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谷老师
电话:0577-86000111 传真:0577-55870099
监督电话:0577-5587004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060
学校网址:www.wku.edu.cn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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