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30 16:58:35阳光高考
温州肯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肯恩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教学体系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美国中州高教委标准实施,实行全英文教学。专业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国际原版教材;专业教师均全球招聘。学校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和独立思考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有全球视野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在2020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13,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
第六条 学校全称和国标代码:温州肯恩大学 16405。
第七条 浙江省代码:0168。
第八条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九条 颁发证书:
(一) 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二) 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三) 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第十条 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学生大三下学期及夏季学期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换项目无法进行,则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