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招生章程
2021-05-30 16:55:25阳光高考
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地址:浙江安吉灵峰南路438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招生专业: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
各招生专业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在投档分数线以上,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二)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所有专业无口试、面试要求。
(三)所有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六)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或复发性疾病。
2、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或复发性疾病。
3、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述标准对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学校其他专业。
(六)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3)第三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2、高职单考单招类专业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