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15:38:11阳光高考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2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 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校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第三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3853,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11。
第四条 学校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学校简介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运类专业为龙头,海洋装备制造、港贸物流、石油化工等专业(群)为主体,海洋电子信息技术、现代海洋服务等专业(群)协调发展,海洋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现有临城本部和岱山两个校区,全日制高职学生6200余名,成人教育学生1700余名。
学校紧紧抓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机遇,积极对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基地等国家战略和重大项目。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共同实施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海教育,建有浙江-巴新国际海事学院、浙江-乌克兰国际海事学院。
学校是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开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关务与外贸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25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1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6个。学校拥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交通部行指委创新行动项目2个,4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17个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建设,绿色石化产教融合实训实习基地等5个项目列为浙江省产教融合项目。
学校坚持“德行四海”校训,大力弘扬“勤实”校风,始终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连续三届获浙江省航海院校海员技能大比武团体冠军,连续三届获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三等奖;获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四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获全国大学生“学创杯”创业大赛一等奖;获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主要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普通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同时面向安徽、贵州、河南、江苏、江西、湖南、湖北、甘肃、四川、广西、新疆等省份招收高职学生。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如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分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外省招生录取方式: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录取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学校所有专业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和相关专业报考说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学生参加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具体如下:航海技术专业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应不低于160cm;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应不低于155cm。海上类专业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参加国际邮轮就业面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录取到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学校岱山校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