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25:15阳光高考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时接受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2000
学校网址:http://rjxy.wmu.edu.cn
招生网址: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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