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15:15:57阳光高考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28 浙江省代码:00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雪亘
第十条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嘉兴市接轨上海战略的重要成果,校名“南洋”二字即源自上海交大建校之初的“南洋公学”,寓意学院传承上海交大优良办学传统、积极发展和开拓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学院2016年7月从嘉兴市塘汇校区整体迁建至秀洲区大德路校区,办学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院设有船舶与建筑分院、机电与交通分院、经济与管理分院、设计与信息分院、国际教育分院、基础教学部共6个教学单位;涉及(船舶、建筑、机电、轨道交通、设计、信息、经济、管理、外语、康养/幼教)10大专业群共30个专业。有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置招生就业处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院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