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15:00阳光高考
第十三条 录取具体规则:
1.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段)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 对于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 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全部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3.对于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仍不能满足的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区分名次,按名次先后依次录取。4.专业分数级差:无。
5.专业加试要求:无。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收费规定,学费15800 元/年,住宿费 1500-2000 元/年,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还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 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及网址: 1.联系电话:0571-85076777;
2.传 真:0571-85076628;
3.E-mail 地址:zs@zjczxy.cn;
4.院校网址:http://www.zjczxy.cn; 5.监督电话:0571-85076588。
6.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 525 号; 邮编:310023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
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若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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