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5:12:30阳光高考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费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住宿费按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须凭录取通知书至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在报到时将档案交至我校。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统一招考的普通类、单独考试招生、艺术类招生及省外的各招录批次,其他招生类型章程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涉及联合培养、合作定向班,有特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前须关注学校招生相关公告要求且需符合条件,谨慎填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专业要求相关的语种,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在校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评定和勤工俭学岗位申请。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规定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和“绿色通道”入学。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红帮励志奖学金等。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574-86329372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21年实施,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 86328004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邮编: 315211
学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ff.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