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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30 11:06:07阳光高考


高考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6600元/学年;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专业69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16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住宿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和行业、校友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资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助学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2)招生监督电话:0571-86739268(纪检监察办公室)

  (3)传真:0571-86739000

  (4)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5)邮编:310018

  (6)学校网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众号:浙金院招生信息窗(zjyzsx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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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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