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07:07:01阳光高考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第五条 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
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推动学校提质升格”的发展战略,以“民办名校”为目标,着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窗口”。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任院长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近100人,先后引进与培养了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共70余人。学校有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培育创建单位,2个浙江省高校思政名师工作室。建有医工信研究院、现代服务业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和转化医学研究院等多个重点学科平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2.2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余册。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等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奖8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
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绍兴杨汛桥校区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福建、湖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山西、陕西、甘肃等1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安徽、江西、河南、贵州、广西、四川、新疆、山西等9个省招收专科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浙江省招收普通类、艺术类、单独考试、专升本等类别的学生。
第十二条 2021年学校按专业招生,共有50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和7个专科专业。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2021年学校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21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收费均按教育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向浙江省物价局报备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
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