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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9 16:47:22阳光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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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荆门职业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荆门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码:1457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基本情况: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紧邻武汉城市圈,是长江经济带极具发展活力的城市之一,已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试点城市、湖北省历史文化及旅游名城。荆门市交通便利,沿江高铁与荆荆高铁于2020年正式动工建设,呼南高铁已在规划筹备之中。它们将进一步突出荆门枢纽城市区位优势,同时也为在荆就读学子出行提供便捷。

  荆门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位于荆门市国家级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万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高级职称和硕博教师占比80%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70%以上。学校涌现出一批省级名师、市级名师、市“把关人才”、国家及省、市级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教师等优秀教师群体。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专业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越。设医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和电子信息系)、教育与艺术系、财经商贸系和循环化工系五大院系,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程造价等18个特色专业。拥有汽车装配、智能制造两个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中心和新能源、通用航空、循环经济、康复护理、幼儿教育等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训合作企事业单位,是区域性汽车装配、机械加工、计算机应用、医学康复、幼儿教育、商贸服务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要培养和输送基地,是一所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高职院校。

  学校秉承“厚德精技·致知力行”的办学理念,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生学习对接”的办学思路,与华为集团、福耀玻璃等世界500强企业联合,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长城汽车、玲珑轮胎、金泉新材料、固润科技等上市公司合作,试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致力于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与省内外多所知名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本连读升学模式,致力于提升学生学历层次,促进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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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学院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3.负责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印制招生宣传资料,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实效。

  4.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工作,负责解答来人、来函、来电及网上有关招生的各类问题。

  5.负责学院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工作,并做好网上录取的各项工作。

  6.负责新生入学情况统计,核实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注册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七条 我院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专业计划调整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标签: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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