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
2021-05-27 15:33:14阳光高考
(一)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助产(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三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俄语专业学生原则上第三学年赴俄罗斯高校进行交流学习至少一个学期,学费约为8000元(人民币)/学期,学费、往返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5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
邮 箱:gxgzsjyb@sina.com
网 址:http://www.g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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