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5-27 11:35:35阳光高考
第七章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三十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学费:5500元∕学年,依据住宿条件,住宿费在800—1200元/学年之间。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本章程若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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