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27 11:22:29阳光高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发改委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章 完善的资助及医保体系
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大学生医保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政策,建立健全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和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成立了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勤工助学联合会”,资助中心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奖助资格初审与监督、人才的招募,建档及培训、校内外兼职岗位的管理,关爱贫困学生与心理健康指导等,帮助每一名学子圆大学梦、圆成才梦、圆理想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学校奖助学金:1200-2200元/年。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000元/月。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9028888; 89028188; 88235888
网址:www.xjy.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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