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6 23:49:56阳光高考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①学费: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价格主管部门新收费标准文件执行)。②住宿费(带空调、暖气):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1000元/年。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300元。④国家助学金:特困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⑤其他资助:包括特殊困难补助、冬夏补助、临时突发性补助、毕业生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件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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