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17:30:52阳光高考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学院2021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院代码:13441
第三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科教大学城青年大道59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生入学后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予以公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院招生简章,或在学院网站上查阅。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招生计划。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北京市、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所有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统考成绩,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色盲和色弱学生除外)符合要求、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第十条 学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商务英语等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英语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等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数学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新闻学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英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除以上专业外,不分文史、理工和分文史、理工类的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