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9 22:00:22阳光高考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等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等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学校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当地政策冲突之处,以当地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网址: https://lcxy.hebmu.edu.cn
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