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9 16:46:04阳光高考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d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dept.hdc.edu.cn/zsxxw
第二十三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励志“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学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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