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9 16:33:18阳光高考
六、收费标准及其他
24、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等13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类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专业分流前执行该专业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在专业分流后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
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详见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25、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6、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农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7、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
28、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有关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有关省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7528888
传真: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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