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2021-05-19 15:31:59阳光高考
第四章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 住宿费:800元/人?年。
第二十六条 河北工程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程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录取结果通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当地省份政策冲突,以当地省份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10-3969060
传真:0310-3969367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hebe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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