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1:07:01阳光高考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1499
三、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四、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六、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是入驻福州地区大学城唯一一所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文化教育系、旅游服务系、艺术设计系、国际商务管理系和健康服务系。下设学前教育、应用英语、早期教育、美术教育、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务管理、商务英语、移动商务、人物形象设计、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室内艺术设计、护理、跨境电子商务和建设工程管理等二十七个专业。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八、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21年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原则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21年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其他省份录取模式严格按照各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同分排序规划按照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5.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十、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将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