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
2021-04-20 11:45:17西安交通大学
五、录取办法
1. 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 填报志愿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
3. 录取时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择优录取,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4. 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5. 对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 高校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源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投档的批次。
六、日程安排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25日。
2. 各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并公示:5月20日前。
3. 学校完成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5月31日前。
七、监督机制
1.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49,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与录取名单等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3.考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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