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20 11:25:03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5人。招生学科类及对应专业如下表:
学科(类) | 对应专业 | 招收考生类别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人工智能教育 | 教育技术学(非师范)、数字媒体技术、科学教育、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 理科、综合改革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 理科、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统计学 | 理科、综合改革 |
信息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 理科、综合改革 |
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管理)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汉语国际教育) | 文科、综合改革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非公费师范)、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科、综合改革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报学科类,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学科类或专业。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需预科培养的双语类考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