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1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2)
2021-04-20 10:23:27南开大学
四、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入选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时,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实施程序
1.2021年4月14日-4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2.2021年4月26日-5月28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3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022-85358691)。
2.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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