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圆梦计划”招生简章(2)
2021-04-20 09:46:13中国人民大学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合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高考改革省份为达到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或专业组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六、监督机制
1.考生及家长如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有疑义,可向我校监察处反映。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
3.中学应在校内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生名单。
七、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于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圆梦计划”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2021年5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2021年5月底前;
4.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5.录取:2021年7月。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rucjj@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圆梦计划”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十一、若遇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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