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04-18 11:34:33网络整理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和运动成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凡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羽毛球项目考生必须符合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凡15岁(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羽毛球专业运动员不能参加测试。田径项目考生入学前是普通中学的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述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并参加中学生赛事,不受此限。
三、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申请、初审、资格复审(报到确认)、专项测试(跆拳道参加全国统测)、认定和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请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包括跆拳道项目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4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及提示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初审后,需将申请表格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考生须上传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已获二级运动员资格但尚未下发证书者,须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截图运动员等级相关证明资料并上传后,方可继续填写,否则无法申报。
注:(1)上传材料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否则会影响初审结果。
(2)报考球类项目的同学请注明场上位置。
2、初审
北京科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相关证件,初审不合格者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允许参加测试。如果足球、篮球和羽毛球项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出专项测试条件允许的范围,初审标准将高于报名标准,初审通过的比例将严格控制。
初审主要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1月7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审通过后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在现场报到时如发现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将取消考生的测试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报考田径项目和足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20年1月1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报考篮球项目和羽毛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5号门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盖章、签字,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复审);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④近三年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⑤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及复印件;
⑥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资格复审时,对于上述材料齐全的考生,给予正式测试资格,并保留申请表原件和其它材料复印件存档,材料不全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
(4)考生在报到确认时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体育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2)各项目测试内容或办法
①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根据项目需要)、和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个别项目根据需要须加测副项作为参考。
备注:1)报考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必须为全能项目之一;男全能测试项目为110米栏、跳高、标枪和400米,女全能测试项目为100米栏、跳高、标枪和200米,考生最终测试成绩为四个项目累积分,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以全能评分表为准;如果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不是测试的四个项目其中之一,则还需加测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项目且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认定的标准。
2)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3)田径项目测试均采用电子设备。跨栏、投掷项目使用器械均为成人标准。
②篮球项目:运球往返上篮、定时自投自抢、三对三比赛、五对五比赛。
③足球项目:颠球、长传球、运球射门、比赛。守门员测试内容为接扑技术和实战能力。
④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战术比赛。比赛采用先分组循环再淘汰的赛制,分组的组数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篮球和足球项目的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羽毛球项目的测试办法以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时发放的《测试须知》为准。
(3)测试现场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5、跆拳道项目全国统测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规定,跆拳道项目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校考。报考该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根据该项目发展的需要,设定男、女招生级别。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男子招生级别为48kg和59kg,女子招生级别为42kg和59kg。
(2)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全国统考综合成绩按性别和公斤级别分开进行排名,不进行混合大排名。
(3)级别是指考生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时所参加比赛的体重级别,须与报考级别严格对应。运动员参加全国统测的公斤级别也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级别一致。
(4)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须首先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且初审合格后,再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全国统测的考试报名。初审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5)我校不招收报名其它体育类院校的考生,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不得报考其它体育类院校,如有违规,视主动放弃我校报考资格。
(6)全国统测分数低于60分我校不予录取。如果同一级别的运动员全国统测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一级运动员。
6、认定和公示
(1)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部分A类项目考生要求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予以录取。其中田径项目原则上不招收享受二本线优惠政策的考生。
(2)B类项目: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文化课实行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4)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签订协议。测试完毕后接到我校签约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签约回执进行回复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学制为四年。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6)对测试达到我校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将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四、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3、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制4年。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运动员入学前的测试项目必须作为运动员入学后的训练专项和参赛项目或为其中之一。我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我校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行竞赛与训练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七、咨询电话
体育部:(010)62334386 (010)62332427 招生办:(010)62332893 (010)62325294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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