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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高水平艺术团 >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 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

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

2021-04-16 20:47:10网络整理


高考


  请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2月26日14:00-3月8日14:00,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照要求在线录制并提交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信网提交最终考核视频,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资格。最终上传的考核视频要求详见附件,上传的视频应确保清晰、真实、完整。对不符合测试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五、认定、签约及公示

  (一)认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提交的个人作品演奏视频进行评审。分项目依据评审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认定,认定考生的评审成绩须不低于400分(满分500分)。如出现评审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根据评分小项重要性顺序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

  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管乐类和弦乐类合并为管弦乐类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顺次进行递补;各项目原则上最多递补1人。

  (二)签约

  学校将根据以上办法确定签约名单,经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签订《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预计将于4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给考生,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团签约认定资格。

  (三)公示

  各项目签约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签约名单亦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应报考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公布的普通类统招招生专业(类),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无效。高考改革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确认本人选考科目符合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将按照招生章程和《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即为艺术团团员。艺术团团员需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无条件参加艺术团的集训、排练、演出、比赛等。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文件或协议规定处理。

  (二)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重要日程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14:00

  (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1月7日14:00

  (三)艺术专业测试视频提交时间:2021年2月26日14:00-3月8日14:00

  (四)认定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4月中旬

  九、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

  艺术团:010-51684297(报名条件、视频录制要求、艺术团培养等咨询)

  招生办:010-51688441(招生政策咨询)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7-8日;2021年2月26日-3月8日

  (三)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四)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tuzs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将进行全程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二)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十一、附则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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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招生简章 高水平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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