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
2021-04-07 15:09:46吉林大学
四、培养方案
(一)动态化的人才选拔机制。学校通过强基计划单独招生、在校生滚动选拔等形式开展强基计划学生的遴选。入学后,按照“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为核心”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进出。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将予以分流。
(二)高层次的师资队伍。实行项目首席专家制,分别在数学、物理、化学、古文字学等学科领域聘请学术领域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学者专家担任首席专家,系统指导计划实施。同时学校为强基计划集中配备各学科的一流师资,包括院士、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授。
(三)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基计划注重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可选修学校开设的各类创新性课程;学校还为强基计划学生定期聘请高水平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授课,或开展科研与学业指导;强基计划实行全程导师制,学生均配有专属学术导师,负责学业规划及科研训练。此外,强基计划课程普遍采取小班授课方式。达到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可免试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或直接攻读博士。
(四)开放的学术资源。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国家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等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全面开放,学校通过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辟第二校园,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条件和机会。
(五)国际化的培养平台。学校以学生的自由全面成长为目标,努力打造“国内外”一体化的育人平台。一方面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等建立海外培养基地,支持学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交流;另一方面邀请诺贝尔奖、图灵奖获得者等顶尖学者来校提供科研指导。此外,学校还招收海外优秀留学生来校研修交流,使中外优秀学生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报名平台。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培养过程施行动态管理机制,对未能达到学校培养要求的考生,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分流。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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