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07 15:07:13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1年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安排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和生物科学四个专业,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应用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物理 |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应用化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物理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注: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须在2021年6月12日至20日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
2.6月27日前,我校依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
(四)高校考核
我校于7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须参加5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2.面试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面试考核每个站点20分,共计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15%。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