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06 09:07:06国防科技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 2021年强基计划安排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专业和物理学(070201)专业招生。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为理科生;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2.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9100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确认
●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学校考核
●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思想品德单项得分不足18分的考生,校考不合格,取消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实施盲评。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评审结果纳入面试考核结果。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三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统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