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06 08:43:32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国家亟需的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部分省份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我校强基计划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凡在我校强基计划安排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下简称五大联赛)二等奖及以上。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份试点招生。
注:具体分省计划将于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入围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确定入围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总分相同时全入围。对于报名我校的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办法
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举行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通知),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学校考核”和“体育测试”。学校考核包括基础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及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体育测试为达标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