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2021-03-09 14:03:58网络整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21年上海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5号)规定,符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已在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
(2)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等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二)网上咨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3月27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三)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
时间安排: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9:00-15:00
确认方式:在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勾选并拟参加2021年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完成网上信息确认的考生还须进行网上付费。
拟参加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网上信息确认时,不得更改已勾选的体育专业测试项目。逾期未确认及付费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考。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
参加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专业统一考试
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地点: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统考。所有统考项目均按该项目的体育竞赛规则执行。考生须于本人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专业统考,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专业统考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十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每人限选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本市2021年体育类专业统考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总分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一项,满分为25分。
(三)下载准考证
下载时间:2021年4月19日-2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载方式: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考且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及付费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自行下载并打印《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四)其他
除体育类专业统考外,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另外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完成考试报名和缴费手续,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具体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考生若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各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录取。
四、考试成绩及合格线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统考四门总成绩,确定本市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5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通知单。
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体育类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在本科艺体类批次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次中的其他专业,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艺体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考生若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即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660/100×70%;高职(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450/100×70%。
各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六、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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