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招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注意事项
2020-12-18 10:27:42网络整理
3.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上午7:00(下午12: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教学楼前候考。
5.请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水笔按笔试考试时间上午提前50分钟(下午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已缴费考生可自主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zsb.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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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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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后把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2.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严肃处理。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监考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4.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方可交卷。
5.考生须携带黑色水笔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作答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坐在位置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0.本考场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友情提醒:
①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②请切记带好“三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考生食宿自理,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④考试期间道路比较拥挤,请预先安排好交通工具并考虑提前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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