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问答:信息公开公示
2020-07-22 10:13:06网络整理
第六部分 信息公开公示
65、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发布的内容有哪些?主要通过什么渠道发布?
答:(1)发布的内容主要有:招生政策规定、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高校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名单、享受优惠加分的政策类别及获得相应资格考生名单、艺术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全省高考分数段统计情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录取考生名单、近年在湘招生院校招生投档历史资料、违纪举报办法、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等。
(2)发布的主要渠道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湘微招考微信公众号(ID:hunan-zhaokao)、《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和《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
另外,还提供考生高考成绩和录取动态查询的方式:
一是网站查询:①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可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动态。②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http://www.hneao.cn/ks),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可查询高考成绩。
二是微信查询:湘微招考微信公众号(ID:hunan-zhaokao)。
三是短信查询:①高考成绩查询方式为:湖南移动用户发送“CJ#”加“考生号后10位”(如CJ#0102030405)到1065899261;②高考录取状态信息查询方式为:湖南移动用户通过发送“LQZT#”加“考生号”的后10位(如:LQZT#0102030405)到1065899266查询。
66、考生如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如何申诉?
答:(1)根据我省规定,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7月27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复核结果将于7月31日12时前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
(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若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当批录取结束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67、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如果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由高校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招办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68、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答: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等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
伎俩二: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拿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的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高校《招生章程》注明了招生学校的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重要信息,考生和家长只要详细查阅,就能避免上述混淆概念的欺骗手段。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一批院校,只上了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不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照顾政策外,没有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诱骗。有不法分子通常把自己“装扮”成某高校的招生负责人、工作人员,或吹嘘自己神通广大,与高校领导有“关系”,可弄到高校招生的内部指标等。
防范提醒:我省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即便是招生院校投放到我省的机动计划,也只能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伎俩五:假冒军校招生诈骗。近年来,军队保卫部门与地方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多起假冒军队院校招生诈骗案件。一些考生家长心存侥幸,希望花钱托人找关系上军校,结果造成“财学两空”。
防范提醒:军校招生没有计划外名额,军队和武警部队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携带招生公文,招生过程不存在向考生或家长展示公文这一环节。有关军队院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等查询。
伎俩六: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特殊类型政策,声称可以搞到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然后拿假资格证书蒙骗考生家长。
防范提醒: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高校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了特殊类型招生章程,获得资格的考生均在该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伎俩七:利用所谓假“预科生”进行诈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假“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电子注册和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职高专院校,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教育考试院外,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查询渠道查到的录取结果才是真实可靠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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