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7-17 22:11:12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商丘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校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通讯地址及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三条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邮 编:476000
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699999
学院网址:http://www.sqxy.edu.cn/
E-mail:zsc@sq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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